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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女孩右眼做手术,左眼也被动了刀!是好心还是医疗失职?处理结果公布!惊呆众人.....

医讯小编 掌上医讯 2024年10月28日 19:01

导语

医疗中临时发现新问题并非罕见,但如何处理这些“意外发现”,医生的决策和沟通显得尤为重要。

10月23日,河南新郑发生了一起医疗事件。一名4岁女孩因右眼囊肿去医院手术,但术后家属发现女孩的左眼也被动了手术。这一消息迅速在网上引发热议,家长和院方的说法存在分歧,公众反应强烈。

10月22日,河南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接收了一名4岁女孩,家属称女孩的右眼有一个黄豆大小的囊肿需要切除。然而,手术结束后,家长发现不仅是右眼,左眼也被医生做了手术。家长感到震惊和不解,认为术前并没有对左眼进行检查,也没有与家属沟通。

女孩的父亲张先生表示,手术前医院一直只针对右眼进行检查,术中医生也未曾提前告知要处理左眼的问题。术后医生解释称,在手术过程中意外发现了左眼也有囊肿,出于好心顺便进行了处理。然而,这种未经家属同意的操作令家长十分不满,怀疑医生做错了手术。



面对质疑,院方回应称,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发现了左眼也存在囊肿,为了避免孩子今后可能的眼部健康问题,便对左眼也进行了手术,承认与家长沟通存在瑕疵。医院承认术中的确与家属沟通不够充分,存在瑕疵,但强调医生的出发点是为了孩子的健康,并没有恶意。
家属对院方的解释并不完全认同。张先生指出,手术过程中没有告知家属,也没有提供任何关于左眼囊肿的检查或样本,甚至在手术监控录像中,医生的操作因为灯光遮挡而无法看清具体细节。这让家属更为困惑,怀疑医生在手术时可能做错了眼睛,认为这并不是简单的“顺便”手术。
事情曝光后,当地卫健委已经介入调查。家属希望通过官方途径了解真相,并查明医生是否真的在手术时出现失误。医院表示愿意配合相关调查,并承担应有的责任。
10月24日下午,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表示,医院已经有专人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并不了解。
随后,新郑市卫健委工作人员表示,卫健委已经组织协商,目前医院已经取得患者谅解,双方达成和解。
但事件的最终结论尚未公布,只留给网友们众多猜测。有网友认为医院在未经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理其他问题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强调手术是大事,家属有知情权,医生不能擅自做决定。还有网友分享类似经历,认为沟通和透明度才是关键。一些人提出了技术性质疑,如麻醉状况能否判断医生先做了哪只眼睛,表明公众对医院的医疗操作流程和透明度高度关注。


血淋漓的教训到底是哪一环节出的问题?
在临床中,医生搞错位置的事故偶有发生。比如患者左边的牙坏了,结果将右边的牙拔了;患者的左肾有结石,结果检查单上写着右肾结石;患者的左眼受伤了,结果给其右眼用药……
2024年5月15日,广西百色一位家长反映孩子左膝长骨瘤,被三甲医院错切右膝组织。6人被处理!主刀医生还是“科主任”,三甲医院通报切错膝盖事件,医生应如何规避常识性错误?
这种看似荒诞低级的错误在外科并不罕见。
2020年1月,58岁男子章新安突发急性左脑出血,被送至江西省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接受手术。术中医生打开患者右颅,核定脑内血肿位置在左侧后,紧急将右颅缝合,并对左颅进行手术。
2019年11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接受全麻下右肾取石手术的患者原本是截石位(仰卧床上),因需要从腰背部进行穿刺被翻身,改为俯卧位。而主刀医生并未随之变换位置,将取石创口开在患者腰部左侧,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2018年7月,连云港市灌云县一位患者姚女士左脚脚踝骨折脱臼,到当地仁济医院手术时,却被医生给右脚动刀做了手术。
2018年5月,黑龙江安达市一名患者在当地济仁医院做右腿韧带手术时,被医生割开左腿缝了14针。之后涉事医生被停职,当地卫生局也要求医院进行整改。
据悉,十大全球最离奇的医疗事故案例中有七例是因为手术病人、手术部位、左右等错误造成的。这表明在医疗事故中,左右部位搞错的情况并非罕见,但都带来严重的后果和教训。
针对这一医疗事故,网上有医生表示想要斗胆分析一波:“管床医生,部位写对了,同意书写对了,可能没有上手术,要不不可能切错;术前可能没有做标记;入室麻醉师如果打的是腰麻,一般会根据病灶位置偏打多药量,所以估计全麻,巡回护士,可能有核对,但是忙其他事了,要不消毒的时候应该会看到;助手医生,随便扛起一只脚消毒,然后铺巾把另一只脚盖住了,所以主刀没法对比;主刀医生,术前可能没有查看病人,可能没有参加术前讨论,可能片子也没看,上台开刀前可能也没有再次找巡回和麻师核对左右。所以在那么多眼皮子底下和必要步骤下都能犯的错,太低级了!还有一个可能的阴谋就是想整治一下这个主任......不敢想象”。
“在这个医疗事故中,从病房带来的手术同意书就已经写错了位置,术者在切开之前没有核对手术同意书和相关影像资料”,还有医生分析,铺巾的人可能问题最大!左腿的肿物却铺巾在没有肿物的右腿!
这种低级的错误,或许是很多个巧合撞在一起才导致了事件发生,所以到底是可能主刀医生没看病人,还是巡回护士刚好走开,亦或者管床医生刚好是临床小白,或消毒铺巾后主任也不看就开进去了,这才导致开进去了没发现问题,撤掉铺巾后才发现做错了部位,总归这一事件已成定局,这次典型的又低级的医疗事故,让参与手术的6名医护人员不得不面对严重处罚,也给临床一线的全体医护们敲响了警钟!
越低级越易被忽略医护都该学会规避常识性错误
学医数载,因为疏忽和巧合,换来撤销职务、暂停处方权、扣罚绩效工资等严重处罚,令人可惜,可叹!
无论如何,任何事故,处罚本身并不是终极目的,终极目的而是处罚之后所带来的深刻反思:如何警惕并确保医疗核心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早在2018年4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就制定了《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并于三日后正式发布,这表明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重视和实施。此外,还发布了《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要点完善本机构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
众所周知,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中的每一条都十分重要,其中的查对制度对于术前病人有着明确的要求,包括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等。这些看似简单的步骤,却是防止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关键。

对于手术医生而言,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和手术方案,确保对手术部位和手术目的有清晰的认识尤为重要,如果当日连台手术、急诊手术较多,手术医生难免会记不清左右,或者错判左右。而这时,一助、二助医生也应主动帮忙查对,毕竟手术的成功是一个整体团队的功劳。
此外,手术医生还应该认真核对手术中需要使用到的器械、药品等,确保使用的物品与手术方案一致。且在患者清醒状态下与之确认,尤其对于存在双侧或多个可能手术部位的情况
在这类医疗事件中谁也不是旁观者
这起医疗事件,不管从哪个角度从哪个方面来说,我认为,都应该给我们所有的医护人员,敲响一个振聋发聩的警钟!
医学是一个高容错率的行业,没错。但这绝不是医护人员粗枝大叶粗心大意理直气壮的借口。只有高度的责任心,才会换来临床的低错率。
这起事件反映了医患沟通不畅容易引发信任危机的问题。
如果是切错那必须要吸取经验教训,勇于承担责任。
但如果手术中发现新的健康问题是否应立即处理?在没有家属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医生是否有权擅自做决定?这些问题不仅困扰着事件中的家属,也让许多旁观者反思自己在医疗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类似情况。
实际上,医疗中临时发现新问题并非罕见,但如何处理这些“意外发现”,医生的决策和沟通显得尤为重要。家属通常希望掌握一切手术中的信息,如果真的出于好心,那也请完善相关流程,提前与家属沟通,让每场手术都按照规定和流程来,这样才能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涉及未事先讨论的问题时,及时的沟通可以避免误解和不必要的纠纷。
要知道,行医犹如走钢丝,手术只有难易之分,并没有大小之分,对待每一场手术都应该集中精力、全力以赴、不能有一丝懈怠才能让自己和患者全身而退。
每一位医生的成长,有成功,也有错误。医生在勇敢面对担当错误的时候,患方也应该理解宽宥医生的缺点,双方理性协商,真诚面对,合理诉求,合法维权,切莫要抓住医生的错误、打着维权的幌子、干着敲诈勒索的事情,将有理变成无理。
无论是否切错,这一警钟已敲响,医护同行们都应该提高警惕,任何一个微小细节出现失误,都可能引发“蝴蝶效应”铸成大错!在今后的日常工作时大家应认真反思自己是否存在疏漏和不足,如果在行医工作流程中有潜在风险或错误,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保持高度的责任心,才能真正做到,不让这种类似的错误和麻烦降临在自己身上。
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尽快出台关于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的赔付指南,既不能让患者吃亏,也不能让医院和医生当冤大头。最好能将该指南立法,出现问题照指南办也就是按法律办。让犯错医生有法可依,让受损患者有法可依,让涉事医院有法可依,不能人为弹性处理空间太大。

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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